济南市工商局

拍卖企业拍卖活动备案须知

      一、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7天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须提交如下备案材料:

     1、拍卖会的名称、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
     2、备案经办人的授予权委托书;
     3、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
     4、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媒体、拍卖标的展示日期;
     5、委托拍卖合同;
     6、拍卖标的清单及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
     7、拍卖标的如有瑕疵,提供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8、其他有关资料。
     异地拍卖活动提交材料同上。

     二、拍卖企业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天内,须提交如下材料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1、竞买人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
     2、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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