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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市场登记须知
申办市场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证明;
4.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开办市场的文件;
5.负责人的任用及身份证明;
6.市场组织章程;
7.标明市场方位和设施分布的平面图;
8.开办方必须先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国家有特别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证明。
属于联合开办市场的,应当同时提交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所提供文件和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开办市场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内容
一、
开办单位的情况;
二、开办市场的名称、地址、上市商品范围、交易方式;
三、市场所在地区交通、通讯情况,上市商品的生产和消费能力、消费量或流通量,本地区和周边地区同类市场的数量、规模及相互影响;
四、市场前期招商情况
五、市场建成后,预计达到的交易量、交易金额,直接、间接效益预测,项目的优势、不足及相应的对策;
六、市场的规模、建筑形式、设施及近、远期建设目标;
七、建设资金数额和筹集方案;
八、管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及主要职能;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组 织
章 程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给广大经营者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开办本市场。
第二章
名称和地址
第二条 市场名称
,
地址
。
第三章
市场简况
第三条 市场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 平方米,棚顶面积
平方米,货(柜) 米,入场经营 户,建设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 。
第四条
上市商品范围:
,商品交易方式:
。
第四章
机构设置、职责
第五条
在本市场成立
,
其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组织和制度,承担对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为经营者提供良好的经营场所及相关服务。
(二)建立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
(三)建立健全市场交易的规章制度;
(四)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入场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确保经营主体的合法性;
(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认真遵守市场登记年度检验和统计制度;
(七)承担市场建设、维修的各项债务。
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六条
本章程不适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应市场发展时,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后报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 变更终止程序
第七条
由于各种原因,使市场需要变更、注销时,由市场开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批准,向原市场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拟定的市场登记事项,以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开办单位(盖章):
开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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