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字号)在同行业中是否重复,是否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七、八条要求。
5、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需国务院决定。
6、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间使用(中国)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符合无行政区划的条件。
7、企业申请无行政区划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8、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的,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9、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代表其主要经营范围,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10、企业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或使用,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公司章程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 公司住所证明
11*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4、第2 项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
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
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5、第3 项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6、第4 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7、第5
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主体3资格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8、第6 项、第7 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9、第8、9 项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0、第10
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第11 项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2、第12 项仅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第13
项“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股东、发起人(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发起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变更被授权人的,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协议》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4、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2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2
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4 项名称核准与登记属同一登记机关的毋需提交。
7、第5 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名称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 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4*
住所使用证明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2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2
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3 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第4
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住所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 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 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 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2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该决议或决定。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2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该决议。
6、第3 项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或聘用等产生方式的规定。
7、第6 项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 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8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3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3
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4 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 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8、第6 项仅适用于增资。9、第7 项仅适用于减资。
10、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外商投资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
请书》
2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6、本表格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外商投资的公司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
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7、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3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3
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4 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 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8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3
项决议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3
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4 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 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第7 项仅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依法作出的决议
4* 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 股权转让协议
7 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8* 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9* 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10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4 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5 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第8
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8、第9 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资信证明应为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
9、第11 项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毋需提交第3 项文件。
10、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
项外方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名称变更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第4 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的公司公司类型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7、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8、本表格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3 原核准变更登记文件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撤销变更登记核准后,涉及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5、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1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
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
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
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
8
其它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 项经营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除外。
5、第3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第4 项应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原任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原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 《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
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新董事、监事、经理的产生应符合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等产生方式的规定,且上述人员的任职文件中应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或投资者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6、第3 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事项备案所需提交的文件
股权质押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其他材料。撤销分公司的还需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