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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为落实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济南市商界零供矛盾的建议”的提案,在实地走访部分商场超市供应商的基础上,于3月27日、28日分别召开了济南市供应商商会会员座谈会和包括大润发、家乐福、沃尔玛、贵和、银座在内的市区20家大型零售企业座谈会,在广泛倾听各方意见的同时,通过共同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零供双方增强了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针对目前零售行业内各零售企业之间、零供之间突出问题存在的表现方式、原因和解决办法进行了深入的座谈讨论,与会各方共同认为,零供双方应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实现各自利益。 在此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统一的《济南市超市商品购销合同》和《济南市超市代销合同》格式文本,在标的、质量、验收、退换货、损耗、对帐、结算、反商业贿赂约定诸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交零供双方参照执行,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规范零供双方的交易行为,避免和减少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恶意拖歉货款的现象发生,杜绝霸王条款。济南市工商联供应商商会和各大型卖场超市负责人对工商机关搭建平台,邀请各方座谈,宣传法规政策的做法表示欢迎和支持。 今后我局将针对济南市商界零供矛盾和公平交易问题,加强对零供商签订合同文本的监督力度。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对侵害供应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给予处罚。 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局将加强与商务、价格、公安、税务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共同研究零售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场和超市的交易秩序,以形成良好的行业自律机制和公平交易秩序,促进济南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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