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的通知
2009-9-18
  
 
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 
  为了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以及在济南市举办的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和第七届中国(济南)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各级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提高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将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作为消协组织为大局服务,向国庆六十周年献礼的具体行动。 
  二、要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接待消费者咨询和受理消费者投诉,依法处理消费纠纷,做好劝导和安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消费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加强对重点商品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鼓励有实力讲信誉的大中型企业,主动承担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会责任,完善受理投诉服务机构,及时解决消费纠纷。要加强对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防止部分非法经营者借“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之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证党和政府的惠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强化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岗位责任制,加强与地方政府信访办、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突发投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注重突发性群体消费纠纷的应急处理,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因消费纠纷处置不当而引发其他社会矛盾。发现重大且带有普遍性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或有可能引发重大群体事件苗头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并同时上报市消协。 
  各县(市)区消协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明确受理投诉咨询的工作责任,认真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受理消费投诉咨询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庆60周年。 


                                         消协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来自: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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