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分局平安工商所查获一批“窃听器”
2010-2-2
  
 
  长清分局平安工商所巡查人员在对驻地集贸市场进行日常巡查时,查获一批“窃听器”共计18只。因为这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物品,工商人员对其进行了查处。经现场测试发现,这种所谓的“窃听器”实际上只是一个金属线圈加上一个机械开关而已,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进一步询问得知,该“窃听器”是外地人刘某从市场购回配件,自行组装而成,成本仅3元多,售价却高达20元,纯属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目前工商人员已对刘某进行了处罚。

 
来自: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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