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谨防五大“陷阱”
2010-2-8
  
 
    春节是商品销售的黄金旺季,一些不法商家总免不了在这个时节玩弄各种骗术,让消费者一不小心就掉入意想不到的消费陷阱。针对这一情况,章丘消协曹范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消费谨防五大“消费陷阱”。 
  一是虚假广告。比如一些商场在宣传中把“2折起”中的“起”字写得很小,消费者往往看成“2折”。 
  二是“打折优惠”。春节期间,一些商家借打折、让利甚至“跳楼大甩卖”等手段促销商品;而实际上,他们惯用的手段是先提高商品价格,再以“打折”、“降价”、“抽奖”等为诱饵,将消费者引入“购买陷阱”。 
    三是购货赠物。通过赠送积压、过期甚至假冒伪劣商品为诱饵促销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以“特价”、“处理商品不享受三包”、“赠品不享受三包”等借口拒绝承担责任。有的小商场甚至把过期食品、假冒产品或“三无”产品混在搭配奖品中变相销售。 
  四是“礼品包装”。为满足消费者送礼的需要,一些商家专门推出了品种繁多的“大礼包”。这些“礼品”往往包装精美、高雅气派,并印有“馈赠佳品”、“上等极品”、“礼品精华”等广告招贴;可拆开细看,经常是绣花枕头稻草包、假冒伪劣产品混杂其中、短斤缺两的现象十分严重。 
  五是设解释权。一些商场的打折、降价、返券或是饭店推出的优惠券,不少都附有“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字样。而当消费者质疑,指出其不公平、不合理现象时,商家却振振有辞地说,我们有最终解释权。

 
来自: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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