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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挥、调度、指导全市12315受理平台工作及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规范运行。
二、集中受理消费者通过工商机关12315特服电话进行的申诉举报;12315受理工作平台至少开通4条以上12315特服电话,并根据当地受理申诉举报情况,适时调整电话数量,保持12315电话线路畅通。
三、受理消费者以来访、来函等形式进行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处理上级分流的申诉举报案件,并上报申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及维权工作动态。
四、分流、汇总、分析全市12315申诉举报工作;提供全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发布消费信息,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
五、受理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六、调解辖区工商机关难以解决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
八、指挥、调度全市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
九、办理上级机关和市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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